******管理局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项目比选公告
******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0-11 11:57:01
旨在通过构建一般级别食品安全事故,锻炼相关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思路和实战操作能力,明确职责,熟悉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标准、应急指挥体系、信息报送要求、应急处置内容和操作办法等,磨合应急机制与队伍协同应对突发状况处置能力,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系统性思考能力、分析应对能力与实战动手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对措施,提出处置建议,落实应急反应,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社会影响。
一、项目要求
1. 按照《成都市锦江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对应急演练活动进行整体策划。
2. 对应急演练视频进行拍摄与剪辑。
3. 对应急演练场地进行布置、氛围营造。
4. 对应急演练全程进行现场录制并留存专业影像资料(需提供现场导演、执行导演、编导、场务、技术保障人员等现场执行人员。)。
二、技术要求
1. 前期视频录制:视频采集部分采用高清广播电视级摄像机,音频采集部分采用数字广播电视级音频采集,视频音频帧同步标准。
2. 演练现场录制:视频部分采用广播电视级高清摄像机、数字路切换台、数字收录系统。音频部分采用专业扩声话筒、音响系统。活动现场采取标准方式录制(技术指标参照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制作播出标准)。
3. 后期视频制作:录制内容的剪辑和视频的视觉效果的包装制作,要求成品达到播出或出版标准。演练视频技术要求,全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使用技术标准(GY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行业标准GY/T一版)执行。
三、项目预算
经费预算:10 万元
付款方式:演练结束后支付全部款项,成交人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四、项目完成时限
由合同约定事项为准。
五、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评分标准
******管理局比选小组对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能力和整体实力、财务状况、本项目服务方案、资质、实力、价格等进行综合比选。本项目评分所占分数比(共100分):
评 分 标 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20% |
20分 |
1.比选申请人如为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则给予其比选报价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比选申请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员会评比,通过资格性审查,且比选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3.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比选报价为基准价,比选报价得分=(评选基准价/比选报价)?/font>2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
2 |
策划方案25% |
25分 |
项目方案至少包括:演练科目、演练目的、演练内容、演练方式、演练进程。满足以上内容的得25分,少一项扣5分,少三项及以上的不得分。 |
以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
3 |
实施项目的团队实力评价 15% |
15分 |
******电视台导演1人、执行导演1人、编导1人,满足以上要求得15分,少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
******电视台工作证明复印件 |
4 |
履约能力 30% |
30分 |
2021年1月以来独立承担过政府主办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类似项目得基本分10分;每提供一个再得2分,本项最高得20分。此项最多得30分。 |
提供合同或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
5 |
售后服务方案 8% |
8分 |
对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的科学性,完整性、及时性、合理性等,实行综合评定。完全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要求的得8分,有一项缺陷或不合理的扣2分,无或完全不能满足的不得分。 |
以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
6 |
比选申请文件规范性2% |
2分 |
比选申请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以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7:00。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
******管理局(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7号504)。
注:比选申请书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比选人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7号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