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南京板桥100MW/200MWh 储能电站220kV 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南京鑫能智储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南京板桥100MW 200MWh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pdf
南京板桥100MW200MWh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