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4日)
项 目 名 称 |
涪陵区2024年焦石镇耕地恢复整治(种业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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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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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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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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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选 结 果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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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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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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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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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
256.565028 |
最高限价(万元) |
257.786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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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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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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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