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景中景高端涂装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地址:清远市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园区内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建设2条生产线,1#中大件喷涂生产线、2#中小件油漆粉末共用喷涂生产线,建成后年加工182500件喷涂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园区内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
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清远大道23号金都大厦A幢13层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下文附件。或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