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五道河石家湾综合渣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1月08日(20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项目情况及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沛雯
联系人电话:******
公示内容:
1、《五道河石家湾综合渣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