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资格入围项目
补遗(二)
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采购协议书第六条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中“c.付款方法和时间:乙方在供货月次月的五个工作日内凭送货单据及相关资料到甲方对账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清单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
修改为
“c.付款方法和时间:乙方在供货月次月的五个工作日内凭送货单据及相关资料到甲方对账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清单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其中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应税商品,须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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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