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西街社区小桥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西街社区小桥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次) 已由******委员会 以******街道西街社区小桥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璧发改〔2023〕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人民路小桥街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改造区域共计涉及44处房屋(43户),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4589.34平方米,还迁房住宅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5㎡、60 ㎡、90㎡、120㎡等不同面积的住宅,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5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4933.65平方米和配套用房6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3元
2.4 招标范围:
2.4.1 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4.2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02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2-0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8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26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改造区域共计涉及44处房屋(43户),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4589.34平方米,还迁房住宅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5㎡、60 ㎡、90㎡、120㎡等不同面积的住宅,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5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4933.65平方米和配套用房6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3元
2.4 招标范围:
2.4.1 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4.2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02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2-0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8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田老师 | 联系人: | 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