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项目编码 | ****************** | ||||
项目名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永川分公司2025年 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外包采购 | ||||
招标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永川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元/箱) | 37.1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m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永川分公司纪检监察科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永川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
日期:2025年1月13日 | 日期:2025年1月13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