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业科技(一期)项目-杭埠园区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 E************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XQ-******-000011-8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锦绣大道与军丰路交叉口东南角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1-22 17:19:06 | 浏览次数 | 0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E************01 | 舒城县农业科技(一期)项目-杭埠园区勘察设计 | 公开招标 | 7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5-01-16 16:46:58.0 |
主要修改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作出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1:我单位不属于中小微企业,关于属于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何处理? 答复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采用,投标人无须提供。 问题2: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名称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号不对应,请问如何处理? 答复2:项目负责人对应合同条款号修改为3.2.1,设计服务期限对应合同条款号修改为6.1,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对应合同条款号修改为10。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条。类似项目奖项中要求:近 5 年内(指 2020 年 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揽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获得省部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获得国家级奖一个、省部级奖一个及以上的最多得******设计院无一家能满足,此条打分明显排斥省内企业。限制省内企业参与投标。建议修改为,近 5 年内(指 2020 年 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揽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获得省部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 0.5 分,累计加分,最高得 2 分。 答复3:本项目为设计招标项目,国家级建筑设计成果奖为国家级奖项,是衡量投标人综合实力的其中指标之一,本项目面向全国招标,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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