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比选公告
我司拟对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名称)竞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将采用竞争性比选(公开)的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竞选。
1、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2、项目地址:比选人指定地址。
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事务所作为我司常年合作单位,为我司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合法权益等工作。
3.1、比选范围及内容:
每年需提供不低于5份法律意见书、协助处理重大合同事项、审阅公司制度并提出修改意见、参加重大事项讨论及日常咨询(重大专项法律事项比照当时非法律顾问单位同类标的案件的收费标准下限至少优惠50%)、参与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
3.2、合同估算金额:4万元/年,3年合计12万元。
4、服务期:3年。
5、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成立期限达5年以上(即成立时间不晚于2019年11月1日),主要服务于我司的律师(至少一人)累计从业年限不低于10年(即从业时间不晚于2014年11月1日,以《律师执业证》时间为准);
5.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房开或建筑企业诉讼胜诉及执行到位业绩;
5.3.提供2020-2024年期间服务过的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绩3个;
5.4.承诺比选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所知悉本项目相关保密信息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泄露保密信息;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及其关联公司之间没有任何不利于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相关情形(即没有利益冲突关系);比选申请人本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2021年11月1日起的至比选截止时间止)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24年11月19******有限公司网(******/)下载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全部内容。
6.1比选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电子邮箱:******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