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NAQ24C00077-01
二、合同名称:******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AQ24C00077-01
四、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学校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7号
联 系 方 式:王涛(******)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长生桥镇石桥铺街42#
联 系 方 式:******有限公司(0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为甲方食堂配送蔬菜、水果、肉类、禽类、水产品、冻品、粮油类、奶制品、干副调料品及干货类等与餐饮有关的食品物资,保障食材供应,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工作。
服务要求:质量要求: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粮油调料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 QS 标识齐全明晰。大米标准:1.严禁使用陈化粮及其再加工产品:2.需符合《大米》(GB/T1354-2018)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二级及以上标准3.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面粉标准:1.符合《小麦粉》(GB/T1355-2021)相关要求。2.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食用油标准:1.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相关要求2.根据供餐规模选择适宜规格的预包装食用油,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3.选用大众品牌、物理压榨加工工艺生产的食用油。4.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质量要求: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无异味虫蛀、含水量适中等,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肉类标准:1.猪肉宜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同时应符合《猪肉等级规格》NY/T1759-2009 规定。2.猪皮上检验检疫章(红色)和肉品品质检验章(蓝色)清可见,检验检疫合格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票随货同行,货票一致。3.宜采购带皮边口猪肉,不建议采购分割肉。4.感官色泽正常,无异味,骨骼尺寸正常。5.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腐烂、变质、感官异常、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
服务期限:2年
服务地点:******学校学生食堂
七、验收日期: 2024年9月5日
八、验收组成员:杨良武,王涛,胡波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