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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220250115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50010220250115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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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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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9,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5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JLZHPG2022[JL]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学校教学楼扩建工程监理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学校教学楼扩建工程监理”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补遗一1.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1.4.1增加:5.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下列①~⑤项要求之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

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重庆市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投标人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招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投标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未被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中任职。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提示:7~30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以及下列①~⑤项证明材料之一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②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职称证书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用******委员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

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提供培训合格证的,还需提供******委员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

补遗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四)承诺”部分

修改为:(四)承诺

(注:若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的,采用该承诺)

       (招标人名称有两个及以上招标人的,请填写所有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1.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1.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1.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

2.我公司承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按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随意更换。

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若其被暂停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2.3为保证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提示:730]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1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2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明确监理员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4.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5.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9.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承诺

(注:若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的,采用该承诺)

 

         (招标人名称有两个及以上招标人的,请填写所有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1.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1.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1.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

2.我公司承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按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到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并为本项目配备1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若其被暂停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2.3为保证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超过三项时,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三个项目以外的项目任职的手续(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的情形(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我公司承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不随意更换。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未被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若其被暂停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3为保证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提示:730]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4.1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4.2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明确监理员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5.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6.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7.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9.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补遗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发布的内容为准;本答疑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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