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乐镇酒溜村群众安全出行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以 奉节发改投〔2024〕31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委员会以奉节交通发〔2024〕2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永乐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奉节县夔门长江大桥南桥头公园,终点位于奉节县九流子大桥巫山侧桥头,顺接******中学路线长约367m),宽度范围为1.75m至10.06m。主要建设内容为调整公路线形,修建框架梁,拼宽九流子大桥外侧、回填边坡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00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元
2.4 招标范围:永乐镇酒溜村群众安全出行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政 | 联系人: | 苏发海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永乐镇酒溜村群众安全出行改造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奉节支行营业部 | ******************4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奉节支行营业部 | ************067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奉节刘家包支行 | ************1171-001359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奉节夔州路支行 | ******************458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奉节支行 | ************82-1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