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有限公司现有19台小客车、53台货车、13台(含新能源)特种车、2台新能源越野车,共计87台(详见附件:车辆信息清单)。现需要采购以上车辆保险。
2.2采购内容:公司现有车辆保险,含商业险、交强险、车船税,以及对所有事故(含超出保险额度或未投保险种的案件)进行出险、定损、谈判、诉讼、仲裁、保险法律条款提供咨询服务,预计保险服务期限两年(2025年1月30至2027年1月29日),合同1年1签,1年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约1年。
(1)商业险:
1.车辆损失险(按车辆折旧后车辆实际价值);
2.第三者责任险(每次赔偿限额300万元人民币);
3.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车辆行驶核载人数为准)、赔偿限额50万元/座;
4.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不超过主险的赔偿限额)。
(2)交强险、车船税:
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2.3采购规模:低于 100 万元。
******街道新南路52号东界龙湖、南岸区四公里内环入口200米处等 。
2.5服务期限:预计保险服务期限两年(2025年1月30至2027年1月29日),合同1年1签,1年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约1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报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重庆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的省级保险分公司或保险总公司,且有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属于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每家保险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
******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保险企业法人。
3.3其他:报价人或报价人总公司具备以下①、②其一即可:
******委员会)关于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等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委员会)备案。
3.4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报价人,在2024年1******有限公司东界龙湖办公区。各报价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报价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
6.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22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报价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若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须在报价截止当天将文件送达并参与现场开标;若采用邮寄方式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到达递交地址,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采用邮寄方式的报价人默认认可采购人的开标结果,不得由此提出任何质疑。
******有限公司。
6.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5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报价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东界龙湖三楼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商务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