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宁海县强蛟镇下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现就宁海县强蛟镇下蒲村(下洋、后舟、钟家)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强蛟镇下蒲村(下洋、后舟、钟家)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宁海县强蛟镇下蒲村的下洋、后舟、钟家三个自然村。
3、项目范围:下蒲村(下洋、后舟、钟家)片区内的所有大小道路、公共场地、厕所、绿化带、边沟、垃圾箱、桶等。
4、项目酬金:最高限价21.16万元/年,其中下洋自然村最高限价14.96万元/年,后舟自然村最高限价4.20万元/年,钟家自然村最高限价2万元/年。
5、服务期限: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验收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6、服务要求:
(1)范围内的主干道、支道、人行道每天保洁,不定时循环打扫,确保整洁,无污垢、无杂物、无明显积水。
(2)散水、排水沟、下水道每天不定时循环打扫,确保干净、无杂物、无堵塞。
(3)垃圾箱、筒每天清理至少一次,确保垃圾箱、筒外观清洁、内无异味。
(4)清运垃圾每天至少1次,垃圾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停车场、运动场等公共场地不定时循环打扫,确保整洁、无污垢、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明显砂石。
(6)草坪、绿化带每天清扫,确保绿化带无明显果壳纸屑、大片树叶、垃圾袋等杂物及明显砂石。
(7)标识牌、指示牌、宣传栏、健身用具、路灯、电线杆、围墙等确保无积灰、无污渍、无乱张贴。
(8)做好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工作。
(9)完成村委会交给的临时任务。
7、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雇佣工人必须购买保险,如上岗前未办妥相关保险事项,则由招标人代买,其费用从服务报酬中扣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自然人(以身份证或公安机关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以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法人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无效。
******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街道兴海中路99号兴海菜场东门),联系人:刘家俊,联系方式:0574-******。
3、报名时缴纳报名费及资料费200元,报名完成后不退回。
4、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5、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宁海县强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在投标时缴纳。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直接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
五、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为最低价者中标。
注:投标报价高于总最高限价或单自然村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中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合同签订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及其雇佣工人完成保险办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视作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强蛟镇下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强蛟镇下蒲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兴海中路99号兴海菜场东门
联系人:刘家俊
联系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