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垫江县澄溪镇污水厂尾水生态化处理及再利用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2〕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澄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尾水提升工程、尾水湿地工程与兴澄湖生态恢复工程。尾水提升工程包括规模为5000m3/d的一体化尾水提升泵站与约2.8km提升管道建设;尾水湿地工程为19352m2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37m砾石植草沟,4380m2表面流湿地、9000m2垂直流湿地、997m2生态塘、900m输水管以及湿地周边4155m2绿化;兴澄湖生态恢复工程为约31739m2兴澄湖草型水生态系统恢复。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300.736677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垫江县澄溪镇滨河路1号 | 地址: | 巴南区万达写字楼A座804 |
联系人: | 许老师 | 联系人: | 冉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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