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传真:******。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水性环保涂料2000吨 |
万州经开区九龙园九沙支路 7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万州经开区九龙园九沙支路7号,租用厂房面积900平方米,购置物料缸、高速分散机、质感漆搅拌釜、造粒机等设备,建设水性涂料生产线及相关公辅、储运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水性环保涂料2000吨(底漆50吨、面漆50吨、中涂漆500吨、仿石漆1400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1.废气:项目投料、分散、搅拌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由集气罩和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设备等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九龙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核发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8-500101-04-01-754434) |
编制报告表类,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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