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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港口船闸市场化推进方案研究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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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21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港口船闸市场化推进方案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市港口船闸市场化推进方案研究300.61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委员会官方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17:0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光电路18号2栋29-21,彭老师******066),登记递交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才被接收。
(2)线上缴纳: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对公账户内进行购买。投标人付款后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将汇款凭证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其投标才被接收。
收款账号:5005 0107 6900 0000 0321
******银行重庆明佳路支行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备注:港口船闸方案研究磋商文件购买费
提醒:标书购买费和投标保证金分开支付。
3.报名方式: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4.各供应商须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按要求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委员会8楼会议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日北京时间14:00—14: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日北京时间14:30。
(七)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上午09: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重庆明佳路支行
账 ?号:5005 0107 6900 0000 0321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汇款的供应商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港口船闸方案研究投标保证金。
提醒:标书购买费和投标保证金分开支付。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彭宋轩。联系电话:******
(三)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的;
2.报价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3.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参与投标的;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委员会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光电路18号2栋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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