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18,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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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需求描述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轻基质无纺布育苗容器生产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 | 218,000.00 元 | 1(批) | 218,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12-05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2-05 10: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 (一)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2024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交货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的,采购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位于云雾山分场柏林管护站的市级林业保障性苗圃。
- (三)验货方式:
1.验收程序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约定交货地点后,将供货清单、质量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交给采购单位验收人员,验收人员根据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及货物质量要求验收货物数量和质量。当货物数量和质量均符合要求时,货物验收结果为合格,否则,验收结果为不合格。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在验收表上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即完成交货。
2.验收要求
①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给使用单位的货物是全新的、完好无损的,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②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清点、检查,作好记录。
③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送货单、质量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供货安排及技术培训。
④采购单位认为需要生产厂家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生产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若生产厂家不出具相关材料及书面意见的,视为货物不合格。
⑤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实际情况认为需要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检测的,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检测并支付相关检测费用;若供应商不配合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⑥货物经采购单位验收2次后仍然不合格的,则视为供应商履约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⑦货物在全部到货并试用符合要求后,才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a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b送货单、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齐全;
c在产品试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使用正常;
d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完成交货并通过验收,并经采购单位确认。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货物、装卸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及检测等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报价包括单价和项目总价,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超过采购单价限价和采购预算,否则评审小组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 (五)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采购单位以转账形式将货款转入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对公账户上(不计息)。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娜娜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
- 联系人:侯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竞争性比选文件-苗圃轻基质无纺布育苗容器生产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定稿).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