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新塘园新一路 77 号 2 号楼 109 室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1月08日
联系人:李国芳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