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委近期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委建筑业管理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领取证书。(郑重声明:我委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业务类型 |
申报内容 |
1 |
******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
联系电话:023-******(投诉举报反映)
通讯地址:重庆市******街道芙蓉中路82号
邮政编码:408500
******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