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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C-09-04.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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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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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C-09-04.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C-09-04.1位于陆川县珊罗镇长纳村,民主南路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6071.48m2(9.107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0.195660°,北纬22.543634°(CGCS2000坐标为:横坐标******.056,纵坐标******.149******资源局关于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C-09-04.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4〕4号),见附件4,调查地块规划作为商住混合用地。

根据资料收集、历史影像图、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访谈和对调查区域及周边地块的了解:

(1)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用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重点污染企业、均无生产企业存在,2003年以前地块主要其他草地使用,大部分区域为杂草;2014年至2017年,地块南部部分区域用于周边砖厂临时摆放红砖成品,红砖不属于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物质,不含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且2017年周边砖厂全部取缔,地块内摆放的红砖全部清场已全部拆除,对地块影响不大;2014年至今北部区域由于周边砖厂开挖形成的低洼区域因降雨形成水塘,水塘内的水体由降雨形成,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对地块土壤不会造成污染。东部区域已进行土地平整(平整面积约3200m2),地块内存在一定程度土壤的扰动,地块内填土来源于东面20m的小山坡,土方量约2000m3,土方开挖的地块在开发利用前主要为其他草地,土地性质与地块基本一致,对地块土壤不会造成污染。

******居民点、道路、养鸭点、加油站和工业园区企业,在2017年之前地块周边还分布有家红砖厂和粘土矿区,周边红砖厂已于2017年全部拆除,2014年粘土矿区已停采并恢复自然植被,对调查地块影响不大;北面养鸭点作为村民非规模化养殖所用,产生的排泄物定期清扫后给附近农户作农家肥使用,在养殖过程不存在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居民点和人工林阻隔,园区内企业排放的废气经距离衰减和人工林阻隔后,随着风向迁移至地块内的可能性较小,园区内企业位于地块地下水侧向,企业产生污染物不会随地下水迁移给本地块,园区内地表雨水向西面的六燕河径流,最后汇入丽江,地块位于园区地表径流侧向,园区企业生产的污染物不会随地表径流迁移给本地块土壤环境带来污染;地块周边存在的六燕加油站虽潜在有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污染事故的可能,但考虑在******居民点的阻隔,加油站产生的废气通过大气干湿沉降污染地块土壤的可能性小,调查地块位于六燕加油站地下水侧向,根据地下水流向,地块位于加油站地下水侧向,加油站污染物不会随地下水迁移至本地块,地块位于六燕加油站地表径流侧向,加油站生产的污染物不会随地表径流迁移给本地块土壤环境带来污染。综上所述,相邻地块生产活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不大。

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污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

根据对地块土壤快速检测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内各点位检测指标检测结果无较大差异,重金属Ni、Cu、As、Cd、Hg、Pb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土壤快速检测,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活动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未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经调查分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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