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涪陵技装202401
二、合同名称:******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FLQ24A00116-01
四、项目名称:******小学课桌凳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涪陵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 址:
联 系 方 式:彭云(******)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新裕路106号
联 系 方 式:苏远(******)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2000套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钢木课桌凳
服务要求: 一、交货期中标******学校。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内容1.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5年(含5年)。2.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所提供产品由制造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的通知后两小时内作出响应,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包括节假日、夜间);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两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4)维修配件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按供货数量的3‰提供全套备件(即全套课桌椅(凳)的所有组件),存放于涪陵区内采购人指定位置。质保期内,为提供课桌椅(凳)的常用维护(需拆卸),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工具6套,用于常用维护。(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服务期限:6年
服务地点:******学校
七、验收日期: 2024年9月6日
八、验收组成员:曾书剑,孙波涛,彭云,李珍权,谭小龙
九、验收意见:******************学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定于2024年9月6日开展验收工作。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