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隘口水库、钟灵水库、水银溪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秀山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隘口水库、钟灵水库、水银溪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作澄清说明如下:
一:本项目特征和技术参数中所要求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原件在中标候选公示期内由中标候选人提供给招标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注:本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有不一致之处,以澄清说明内容为准。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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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