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事务所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重庆市万盛经开区
******事务所服务,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受托审计机构应当至少完成以下委托工作内容:(一)审查被审计单位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到位金额、未到******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就其财产是否存在下列行为: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的情况,包括清偿债权人名称如姓名、清偿时间、清偿金额性质。(四)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五)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六)配合管理人审核破产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七)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八)就被审计单位与关联公司及股东财产混同、管理混同、债权债务混同情况发表独立的意见。(九)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纳税申报等工作提出意见,辅助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和纳税申报、税收债权审查以及税款核销等事宜。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十)对被审************银行账户流水、状态。(十三)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提供审计机构的其他专业服务。
服务时限及说明:(一)审计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场开展工作; (二)中介机构完成工作时限应与破产清算工作要求相匹配,但最迟应于2024年11月1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审计报告初稿,2024年11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审计报告定稿,管理人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机构可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划分工作阶段,单独规定每个工作阶段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中选机构应当在管理人发出中选(中标)通知书或公告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服务金额:元
金额说明:(一)本次招募有效报价区间为5万元(含本数)至15万元(含本数),低于最低报价或者高于最高报价的竞选报价无效,竞选报价无效的竞选机构不得中选或作为备选机构。(二)报价应为一口价、固定价、包干价,并承诺本次审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三)费用的支付方式应不优于:在本项目的破产清算程序中,全部破产财产变现后1个月内且有足额财产时,支付全部费用。(四)报价不应违反有关部门对审计收费的限制性标准。(五)不符合以上价格要求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元
选取方式:择优+直选
选取时间:2024-10-17 17:00:00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2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