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忠县任家沟水库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已由******委员会以忠发改审批【2024】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忠县野鹤镇、汝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①取提水工程:新建3座提灌站配套3条提水管道全长 3.566千米,各类闸阀井 13 座。②输配水工程:新建11条输配水管道,其中8条干管,3条支管,输配水线路全长 38.304千米,配套各类闸阀井109座。③信息化工程:新建3座提灌站监控,90处流量信息监测,6处液位监控3处视频监控,1处信息化管理站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238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32.68万元
2.4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阶段、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阶段,施工期技术服务,以及通过各设计阶段的评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 日历天。(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书);(2)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含预算书)。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谭老师 | 联系人: | 殷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忠县任家沟水库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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