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光学仪器、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BNQ23A00112-01
二、合同名称:医用光学仪器、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BNQ23A00112-01
四、项目名称:医用光学仪器、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医院
地 址:巴南区李家沱工联一村
联 系 方 式:杨弋(023-******)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亚太路9号7幢22-10、11号
联 系 方 式:熊江红(******)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耳鼻喉 外科手术显微镜EM-300 1套
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保证该产品正常开机率≥ 95 %,如开机率< 95 %则按1:2 (即故障天数的2倍)天数顺延保修期;如开机率< 90 %则按1:4 (即故障天数的4倍)天数顺延保修期。(2)电话咨询 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且应当每月1日定期致电甲方,询问是否存在相关技术使用问题。(3)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应在 4 小时内提供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 4 小时内解决的,应在 8 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到场进行技术支持; (4)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应负责对甲方进行免费升级服务。(5)其他服务要求:a质保期内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由乙方包修、包换、包退(指产品整体、非部件),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全部费用。b同一质量问题,修理 3 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或者正常使用的,乙方应为甲方免费调换相同的全新产品,直至符合合同规定。c 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甲方直接选择换货时,乙方应当免费为其调换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d符合换货条件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乙方应为甲方调换不得低于合同产品规格且直至甲方满意的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的产品。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残次产品、使用过的、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货款,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e乙方的维修、调换、退货应当在甲方通知后 7 日内完成。等
服务期限:质保期满
服务地点:******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4年3月14日
八、验收组成员:张淑英,胡英,李杨
九、验收意见:无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