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国道G651巫溪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重庆段)已由 ******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4]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巫溪县财政预算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清水桥,经龙洞湾、菜籽坪、击鼓坪,穿横梁山隧道,止于湖北大九湖,省际接线在跨界隧道内。路线全长9.14公里。共设置桥梁215米/2座,涵洞20 道,隧道3080米/3座(横梁山特长隧道全长4818m,本项目为重庆段 2409.93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环保工程及其他工程等。项目分段采用不同的技术标准。清水桥至菜籽坪段5.24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菜籽坪至大九湖段3.9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219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413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勘察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详细勘察工作以及相应 BIM 设计、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和后续服务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工地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后期服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施工工期:144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承担,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3 家。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1-03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1-1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2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易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巫溪县国道G651巫溪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重庆段)EPC总承包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082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369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016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5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4966 |
巫溪县国道G651巫溪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重庆段)初步设计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