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屋面防水及校舍安全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QIJ24B00075-01
二、合同名称:******学校屋面防水及校舍安全维修工程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QIJ24B00075-01
四、项目名称:******学校屋面防水及校舍安全维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学校
地 址:
联 系 方 式:谢硕(******)
供应商(乙方):杨涪森
地 址:
联 系 方 式:王美连(******)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免费维修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乙方2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一般般维修1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维修3个工作日内完成,3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提前与甲方协商,但最多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如果乙方超期不能完成维修维护,甲方有权将维修维护工作交其他公司承办,并全部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每次维修必须填写维修记录单,并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2.免费维修期过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同样提供上门维修服务。3.免费维修期过后,甲方需要继续由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成交乙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1.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以及工人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向乙方索赔追偿的权利。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及其它所有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3.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及变更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由此影响的工期不予顺延。4.甲方有权在任何情况下对用于本项目的货物、材料、设备的技术指标、样品标准、功能项目选择等进行调整变更。5.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保险均由乙方负责办理投保并承担所有费用。若乙方未按约定办理相应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贵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7.本补充条款与上述合同正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若存在内容矛盾,以本补充条款的约定为准。
服务期限:2年
服务地点:******学校
七、验收日期: 2024年8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任晔,谢峰,王飚,谢硕,汪骄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