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成飞CF90.5模具运输磋商
(项目编号:CFCG2024-ZB063)
本次新疆成飞CF90.5叶片模具运输磋商人为重庆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实际合同执行人为新疆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CF90.5叶片模具运输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磋商范围:2套CF90.5叶片模具运输
运输周期:甲方通知12天内送达。
运输地点:甘肃成飞、吉林成飞运至新疆成飞工厂内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响应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是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大件运输相关资质文件;并有一定经济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经磋商人资质审查合格后,方能取得响应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
2、响应人必须获得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响应人若为代理商,应获得相应代理品牌生产厂确认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
4、响应人必须提供响应产品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保供(保证数量、供货周期)承诺书及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近三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5、响应人必须提供标的物的业绩证明材料。
6、响应人须提供关于以下情形的承诺或情况说明: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近三年涉诉情况。
四、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2******银行转账或以应收货款为保证金(需提供保证金说明),响应人可任选一种。
3、提交时间和方式:响应人需在2024年7月30日 14:00前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说明;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磋商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
银行账号:************
******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90天。
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磋商结果出来后,达成合作的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达成合作的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在磋商完成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