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补充遴选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库人”)拟补充遴选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单位。
一、基本原则
本次合格供方库补充遴选入库审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欢迎具备相应能力且有意愿的企业参加。
二、建库内容及要求
(一)本次合格供方库补充遴选共包含工程类、服务类、物资类三个方向,各子库资格要求、评审标准及建库规模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申请入库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主体;
2.具有满足相应类别建库要求的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的专业资质;
3.具有满足相应类别建库要求的供应能力、业绩、人员、设备、技术等;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同一子库中,申请入库单位之间单位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入库情形
1. 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不得入库:
************集团市场部或建库人供应链管理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集团市场部或建库人供应链管理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集团或建库人或建库人下属公司造成损失的(以相关单位提供的书面说明为准);
******集团及下属各单位所有正式员工及其直系亲属持有股份的(以各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书面承诺为准)。
三、评审标准及方法
本次合格供方库入库评审采用综合评审制。评审标准及办法详见附件1。
四、入库公告的获取
******集团官网(******/html/col******.html)和物资采购平台(******:8099/merchants/notice?type=tz)下载入库公告、补遗、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建库及申请过程和全部内容。本项目不需要报名。
五、入库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11:00;
******有限公司。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若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当天上午9:00至11:00将入库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若采用邮寄方式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入库申请文件邮寄到达递交地址(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七、联系方式”),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否则建库人有权拒收,采用邮寄方式的申请人应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入库申请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入库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以建库人实际收到入库申请文件的时间为准。
入库申请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4.其他:
(1)建库人将在入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审查工作,建库人在审查入库申请文件期间,可能要求申请人进行有关事项澄清,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
(2)如遇国家制度政策改革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改动,建库人将通过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公告另行通知。
(3)此次入库为补充遴选,原已通过首讯公司入库评审且已公示通过的单位无需再次申请。
六、发布媒介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集团物资采购平台(******:8099/merchants/notice?type=tz)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3-******
******有限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