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丹江口库区上游任河流域城口县高观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委员会以 ******发改委发【2023】6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城口县高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丹江口库区上游任河流域城口县高观段5.693公里水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含新建生态护岸、步道、栏杆、沟渠以及湿地,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02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南大街28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通大道9号拓邦大厦A座10楼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余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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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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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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